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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城縣召開2025年度縣委議軍會議
8月6日,連城縣召開2025年度縣委議軍會議,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軍委決策部署和省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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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賦能啟新程 智慧教育譜新篇——連城縣教育系統2025年后備干部(第二批)集中培訓活動小記
為加強學校干部隊伍建設,儲備教育高質量發展優秀人才,7月31日,連城縣教育系統2025年后備干部管理能力提升研修培訓班(...
勞動工資統計報表 填報指南 2025年勞動工資統計填報指南來啦,請查收~ 統計原則 勞動工資統計指標解釋 從業人員期末人數 在崗職工 指在本單位工作且與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由單位支付各項工資和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人員,以及上述人員中由于學習、病傷、產假等原因暫未工作仍由單位支付工資的人員。 應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勞動合同人員; 1 處于試用期人員; 2 編制外招用的人員,如臨時人員; 3 派往外單位工作,但工資或其他形式勞動報酬仍由本單位發放的人員(如掛職鍛煉、外派工作等情況)。 4 勞務派遣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指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被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到實際用工單位工作,且勞務派遣單位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的人員。 勞務派遣人員由實際用工單位統計為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單位(派出單位)不進行統計。 1 勞務外包人員由承包勞務的法人單位統計為在崗職工,實際用工單位不進行統計。如承包勞務的是個體經營戶或自然人,均不包括在本制度統計范圍內。 2 其他從業人員 指在本單位工作,不能歸入在崗職工、勞務派遣人員中的人員。此類人員是實際參加本單位生產或工作并從本單位取得勞動報酬的人員。包括: 非全日制人員; 1 聘用的正式離退休人員; 2 兼職人員(包括利用課余時間打工的在校學生); 3 在本單位中工作的外籍和港澳臺方人員。 4 從業人員平均人數 從業人員工資總額 正常工資 01 按月規律性發放的工資部分,包括月度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月度獎金、月度津貼和補貼等。本年內因拖欠工資而造成的延遲或錯月補發的正常工資應填在本項。 不定期獎金 02 非按月度規律發放的獎金,包括年終一次性獎金或經過一段時間(季度或半年度等)積累而發放的獎金。 其他工資 03 指正常工資和不定期獎金以外的其他工資部分,包括因當年調整工資(或補貼)標準而補發的上年度工資或各種補貼等。 工資總額不包括 1.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有關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以及支付給運動員在重大體育比賽中的重獎。(國家級) 2. 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費用。如防暑降溫費、撫恤金、慰問金、獨生子女費等。 3. 勞動保護的各種支出,如工作服、手套等。 4.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 5.支付給外單位一次性勞務人員的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 6.對自帶工具來企業工作的從業人員所支付的工具等的補償費用。 7.實行租賃經營單位的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8.一些單位職工集資入股或購買本企業的股票和債券后發給職工的股息分紅、債券利息以及職工個人技術投入后的稅前收益分配。 9.企業一次性支付的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離職補償、競業限制補償)、賠償金或違約金,買斷工齡支付給職工的費用。 10.勞務派遣單位收取用工單位支付的人員工資以外的手續費和管理費。 11.支付給家庭工人的加工費和按加工訂貨辦法支付給承包單位的發包費用。 12.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實習在校學生的補貼。 13.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中凈結余的現金。 14.由單位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 15.支付給從保安公司招用人員的補貼。 16.實施住宿費、餐費包干后,實際支出費用低于標準的差價歸己部分。 17.支付給從保安公司招用人員的補貼。 18.因病假、事假等情況產生的扣款,因公司其他事項產生的罰款,前期多發工資的扣回等。 19.從單位工會經費或工會賬戶中發放的現金或實物。 20.工傷人員的生活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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